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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县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业务的通告

2025-08-19 16:00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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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平南县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具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企业有关信息向社会通告。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管理,依法、规范开展检验业务。

附件:贵港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业务信息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8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港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业务信息

序号

县(市、区)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人

联系人

电话

检测车型

1

平南县

平南县安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平南县思界乡官塘村光荣屯蚊台岭边(原宏虹木材厂)

吕立业

郑建容

0775-8162413

轻汽/轻柴/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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