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部署,保护和改善地表水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与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贵港市畜禽养殖项目准入实施方案(试行)》,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港市畜禽养殖项目准入实施方案(试行)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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