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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境污染,11月5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就《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见附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现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天(即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版同步发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黄颖怡,0775-6790521。
电子邮箱:gghbwkk@126.com。
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0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收),邮政编码:537100。
附件:1.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第一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3.征求意见反馈表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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