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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5-11-20 16:26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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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境污染11月5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就《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见附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现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天20251121日至1123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电子版同步发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黄颖怡0775-6790521。

电子邮箱:gghbwkk@126.com。

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0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收),邮政编码:537100。

附件:1.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第一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3.征求意见反馈表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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