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08日 |
| 标 题: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南博大医院申请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环辐〔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
平南博大医院:
你单位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的相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你单位持有Ⅲ类射线装置一台,因成立了新医院及经营地址,单位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均改变,射线装置由平南博大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接收。我局同意即日起注销你公司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桂环辐证〔R6166〕)。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依据被注销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辐射活动。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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