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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

2020-09-02 10:14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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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贵港销售分公司:

2020829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督查问责组对你公司中山北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一、2020829日早上1005分现场发现中山北加油站未落实大气应急响应措施,油罐车正在进行卸油作业。

二、加油站和储油库未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三、储油库无动静密封点台账,无动静密封点检测报告。

四、加油站和储油库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定期监测工作。

五、储油库无回收设施和加油站无油气回收设施台账记录。

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于20209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请市直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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