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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编号18)

2017-11-20 18:15     来源: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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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编号18)

全区在册尾矿库597座,其中有色金属类211座,病库137座,“头顶库”39座,环境风险极高。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信发铝2015年均发生过泥浆泄漏污染环境事件。

二、责任单位

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

三、整改情况

一是2016年12月26日,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联合制定印发了《贵港市2016-2018年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方案》,目前,有关县市区(桂平、港北)安全监管局已制定本辖区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开展了2016年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我市共有尾矿库17座,其中正常库8座、病库8座、1座未开工建设,无危库及险库,不存在涉及环境明感保护目标情况。

三是已完成对辖区尾矿库环境风险的排查工作,掌握尾矿库环境现状和下游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建立一库一档。

四是下一步工作。我市将组织开展危库、险库、病库、“头顶库”、“三边库”和无主尾矿库等重点项目治理工作。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0775-4358506(市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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