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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我市收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十批)》。我市对清单中受理编号F45080020191111029反映的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督察组第十九批受理编号1112号交办贵港市兴中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改变绿地化草坪约1千多平方米(面积看总平面图地表)擅自搭建铁皮棚,公布要求拆除铁皮棚敷衍至今三年未拆除,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尽快拆除恢复绿地还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港北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举报内容属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居民要求拆除的铁皮棚位于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办公楼西侧,共一层,高约7米,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现业主租给快递公司使用。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9年11月14日,经港北区住建局、港北区“双违办”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对比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贵国用(2012)第065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贵地规管字00004号)及《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业务用房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图》,该铁皮棚不符合《规划总平面图》的要求,业主未能提供铁皮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群众举报内容属实。
三、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该铁皮棚的建设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港北区住建局、港北区“双违办”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要求业主立刻采取措施自行整改。
四、下一步计划
我市将责成住建、“双违办”等相关责任单位跟踪督促该项目的整改情况,依法查处违规建设行为。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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