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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我市收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十一批)》。我市对照受理编号D45080020191114034反映的关于“反映平南县江滨路旧供销社仓库、蜜枣厂仓库改装成酒家,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西江,排出的污水气味很臭,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环保相关部门尽快处理。”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转交平南县人民政府,11月15日,平南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群众反映的改装酒家,实为平南县碧水湾酒楼,位于平南街道江滨路(原平南县土产公司茶厂内),租赁平南县土产公司茶厂旧仓库进行改造建设酒楼,旧仓库为两幢二层楼房,约1900平方。酒楼东面为空地,西面为供销社食品厂旧厂房,南面为浔江防洪堤坝,北面为平南县土产公司茶厂旧房。2019年7月4日,该酒楼业主已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平南县碧水湾酒楼正在建设阶段,污染物处理设施未建设。
(三)相关投诉情况
群众反映的“反映平南县江滨路旧供销社仓库、蜜枣厂仓库改装成酒家,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西江,排出的污水气味很臭,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为初次举报,我市以前未收到过该问题的群众投诉。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9年11月15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发现,该酒楼还未开张营业,正在改造装修阶段,现场未见工人施工(据业主反映,10月初停工至今);一、二楼场地有零星装修材料,一楼部分用玻璃间隔,两幢旧楼之间用精铁皮搭盖;两栋楼之间一楼场面修建有水沟,内蓄贮有水,未见有污水排出,酒楼西面围墙杂草丛生,未发现该酒楼有污水外排,群众投诉情况不属实。
三、调查意见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内容为不属实。
四、下步计划
我市要求平南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平南县碧水湾酒楼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该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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